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纳溪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泸州市纳溪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纳溪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纳发改行审【2025】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5】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牵头,整合泸州市纳溪区中医院、区妇幼及 13 家基层医院内各项职能和资源,优化业务服务流程,构建医疗“七大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区域医疗服务协同、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及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等应用,同时对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及护国镇卫生院的相关系统进行提档升级,全面提升紧密型区域医共体数字服务和治理能力。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算力(数据)中心。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信息系统重复建设情况、不存在新增巨幅大屏等新形象工程。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保证设计深度和设计文件质量,保证工程设计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息化设计类项目。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通信类或电子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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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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