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2026-2027年非生产综合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015)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2026-2027年非生产综合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制水收发2人;司机12人;办公楼保洁5人;厂区修缮4人(木瓦工、电工、水暖工、电焊工各1人)。共计23人。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2年(其中厂区修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
具体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之一: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劳务相关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4日9:00起至2026年01月12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