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研究生宿舍项目消防及暖通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1-FBZB-2026-CJDX-008)
一、招标条件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研究生宿舍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学校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及暖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研究生宿舍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连通路长江大学的武汉校区。项目用地面积8587.61平方米,建筑面积:18541.21平方米,其中A座(北楼)6221.88平方米、B座(南楼含连廊)12319.3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为23.65m。基础拟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加承台,主体为框架结构,内隔墙采用ALC条板免抹灰工艺,外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薄抹灰,外墙为真石漆墙面。主要建设包括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道路及绿化等设施。
2.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研究生宿舍项目消防及暖通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要求为准),本工程采用专业分包。
计划工期:10个月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XFJNT-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三证一书(三证一书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不接受代理的个人行为。
(3)资质条件:具有相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属一般纳税人。
(4)业绩要求:近五年有完成1个消防工程类似业绩,所提供业绩应具有相应规模(合同额大于等于66万元)且专业相同或类似。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铁十一局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内。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合格的投标人
(1)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项目禁止转包。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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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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