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晋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材料钢球、钢锻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03-ZB-2512147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丘县晋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材料钢球、钢锻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03-ZB-251214724)已由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灵丘县晋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产材料钢球、钢锻采购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 1 |
钢球 |
Φ100 |
吨 |
600 |
36个月 |
执行铸造磨球GB/T 17445-2009标准 |
| 2 |
钢球 |
Φ80 |
吨 |
60 |
36个月 |
|
| 3 |
钢球 |
Φ60 |
吨 |
80 |
36个月 |
|
| 4 |
钢锻 |
35*40 |
吨 |
50 |
36个月 |
2.3 交货地点:运输至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按招标人通知分批次供货,接到通知后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首批货物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为保证生产,中标厂家首批一次性供货数量φ100mm钢球150吨、φ80mm钢球30吨、φ60mm钢球40吨;35×40钢锻3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产材料钢球、钢锻采购,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钢球、钢锻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2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钢球、钢锻供货业绩;(须在同一合同体现)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04 18:00至2026-01-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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