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水保监理及水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0611张汶高速四川省川主寺至汶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保监理及水保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川汶高速路线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黄胜关村,顺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松潘县、茂县,止于汶川县,接都江堰至汶川(都汶高速)、汶川至马尔康(汶马高速)高速公路。全长198.742公里。
全线桥梁总长52526.98米/146座,占路线长度的26.43%;隧道总长133317.5米/37座,占路线总长的67.08%;桥隧比93.51%;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4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4处。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TG B01-2014)执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编制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于2024年9月11日以川水许可决【2024】252号进行了批复。后续如水土保持方案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方案及其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保监理及水保监测服务,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SBJL、SBJC。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SBJL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SBJC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2.5 服务期限
SBJL、SBJC: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其中预计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 24 个月。
2.6 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管理机构,SBJL 标段须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3.4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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