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排污系统清掏疏通、段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Y2026WB-GK009)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部现就排污系统清掏疏通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2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排污系统清掏疏通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1编号:TY2026WB-GK009-1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如需)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乌鲁木齐车辆段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井疏通 |
|
座 |
150 |
乌市、喀什、伊宁管辖范围内污水井及连接管道疏通 |
| 吸污清掏 |
立方米 |
8475 |
乌市、喀什、伊宁管辖范围内排污井、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清洗池、提升井等构筑物内淤泥清掏吸污外运 |
|||
| 2 |
乌鲁木齐西车辆段排污系统清掏疏通 |
井疏通 |
座 |
1032 |
乌鲁木齐、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奎屯、北屯、准东、哈密、将军庙、淖毛湖 |
|
| 吸污清掏 |
立方米 |
14820 |
乌鲁木齐、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奎屯、北屯、准东、哈密、将军庙、淖毛湖 |
|||
| 隔油池清理 |
立方米 |
6 |
乌鲁木齐 |
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至少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4.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5.投标方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人员或辞退人员担任企业职务。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包件2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段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2编号:TY2026WB-GK009-2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如需)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库尔勒车辆段段内垃圾清运 |
段内生产、生活垃圾清运 |
1m³ |
m³ |
5490 |
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
5.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6.投标方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人员或辞退人员担任企业职务。
7.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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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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