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6ZC-008
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6年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静宁县李店镇2026年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001):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静宁县李店镇污水处理站位于李店镇,污水处理设计规模:600m3/d。 1、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的运维维护; 2、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服务,服务期限为36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静宁县李店镇2026年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00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