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130号-HSZ2025-91
项目名称:编制《防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编制《防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9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珲春防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6平方公里范围总体规划编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服务范围,并在人员、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需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4、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