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2026年机械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6-ZB-25121479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2026年机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146-ZB-251214799)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由于昌达公司洗煤厂、土建施工、一碗泉矿山等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租赁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及吊车、压路机等相关机械设备来维护日常生产工作,现因昌达公司现有机械无法满足要求,需通过第三方来租赁相应的机械设备。
目的:通过机械设备租赁促使我单位2026年在各领域的生产活动能正常开展,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昌达公司2026年机械租赁服务:
标段(包)内容:1.长期使用车辆:(1)50型装载机13台(主油甲供);(2)210型挖掘机1台;(3)40方自卸车1辆。
2.临时用车辆:60型、150型、210型轮式挖掘机;240型履带式挖掘机;皮卡车;40型、50型铲车;16吨、20吨、30吨、50吨吊车;12吨、26吨压路机;10-20方、25方自卸车。
服务范围:1.长期使用车辆:
(1)50型装载机租赁:昌达公司洗煤厂原料装车、堆料和生产中上料、出料、堆料、装车及生产废渣装车清理、黄土填埋平整场地环保用车。
(2)210型挖掘机租赁:用于昌达公司洗煤厂沉淀池清理污泥。
(3)洗煤厂内倒短及露天西坑废渣黄土拉运等。
2.临时用车辆:
(1)轮式挖掘机、履带式挖掘机用于基坑开挖、土方搬运等工作。
(2)铲车用于装卸土石方、砂石料、场地平整等工作。
(3)皮卡车:日常工地用工具等拉运工作。
(4)自卸车: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用材料等的拉运。
(5)吊车:施工现场吊装作业。
(6)压路机:场地、道路平整及夯实等。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长期用车辆:(1)2025-070合同终止-2026年12月31日(2)自卸车:2026年6月14日-2026年12月31日,临时用车辆:2025-100号合同终止-2026年12月31日,但项目总执行金额最多不超过569.95万元。(以条件先达到为准)
001标段 昌达公司2026年机械租赁服务,该标段投标人资格: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类)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二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至少包含50型铲车和210挖掘机的机械租赁业绩。(不限于一份合同)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6-01-05 18:00至2026-01-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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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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