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FS-2025-030
项目名称:住院儿童陪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达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住院儿童陪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住院儿童陪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 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注:根据“【财办2022】32 号 ” 的 规 定 , 2022 年 后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须 在 注 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acc.mof.gov.cn/qrcapp/search.htmltimestamp=1709602157914)进行自 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 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