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电务段2026年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维保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5FW-39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电务段2026年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维保维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电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段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济南电务段2026年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维保维修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济南电务段2026年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维保维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注册登记并截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需对欠压气瓶进行检测维修充装),需符合国家要求灭火器维修机构所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维修场所、设备、人员等相应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8.2、投标人须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网站(https://shhxf.119.gov.cn)注册登记查询并有截图。
8.3、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8.4、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5、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6、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8.8、投标人必须提供3年内(2023年-2025年)与招标项目类同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投标人熟悉铁路安全规章制度,项目业绩,原件备查。
8.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10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8.10.1投标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10.2投标方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8.11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3年内(2023-2025)与招标项目类同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
8.12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8.12.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8.12.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2.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12.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2.5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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