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配套码头工程船岸安全装置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编号:ZY25-SH18-WZ2008
本招标项目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配套码头工程船岸安全装置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为:船岸安全装置1套及其配套的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材料、安装用预埋件及组装材料、检验和试验、运输、随机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指导安装等。具体详见详见船岸安全装置技术规格书。受现场运输条件限制,投标供应商供货状态严格按照关键条款第13条执行。
2.2项目名称: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配套码头工程船岸安全装置招标项目。
2.3项目单位:中石油(北京)商业储备油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4项目概算: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2.5运输及交货状态:车板交货。
2.6交货期:2026年3月10日。
2.7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日期后15个月。
2.8交货地点:中石油(北京)商业储备油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9采购材料清单:详见船岸安全装置技术规格书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船岸安全装置 |
1 |
套 |
DN500,Class150 |
|
2.10标包划分:1个标包。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投标人2022年-2024年度3年平均资产总额小于平均负债总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连续运行1年以上的码头油气回收配套的船岸安全装置业绩至少1份。(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无实际供货的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发票【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双方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已过查询期限的发票除外),同时评委现场可抽查验真。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导致无法验真的,其业绩无效。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或技术附页等。)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或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被招标人取消市场准入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查询路径: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主页--企管法规部--通知公告--广东石化承包商黑名单及失信承包商台账)。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投标人必须是船岸安全装置的制造商。
3.7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8投标人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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