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花都区道路边坡水毁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公开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92746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花都区道路边坡水毁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1.2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花都区道路边坡水毁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经理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 来自业主 。
1.4 采购项目概况:花都区道路边坡水毁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整个项目共114个工点进行处置设计,其中县道302线108处边坡塌方、县道404线1处上边坡滑塌、1处泥沙治理、县道277线2处上边坡滑塌、省道381线1处上边坡滑塌、国道G106线1处上边坡滑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3856.00 |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000.00 |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558.00 |
|
| 合计 |
m³ |
7414.00 |
||
以上物资规格、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应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2 交货期: 2026/1-2026/3 。
2.3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道路边坡水毁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
1、应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
2、符合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标准。
3、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4、粉煤灰质量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
5、矿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微粉》GB/T 18046-2008。
6、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
7、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8、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 8076-2008,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9、拌合水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混凝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标准执行。
11、满足招标人图纸设计要求、试验检测要求和施工生产需求。
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在使用中满足使用要求。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 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2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0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30天内支付 80 %款项、 90天内支付 1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3其他情况: /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州凯晖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成立于2004-03-25,从事混凝土制造;混凝土销售;混凝土预制件销售;生产混凝土预制件;建筑用石加工,企业地址位于广州市从化鳌头镇中塘村龙角村虎形山。
推荐理由: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采购清单:(列出采购的清单、数量)。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3856.00 |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000.00 |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5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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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m³ |
7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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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期限
2026 年 1 月 6 日早8:00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早9:00。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举报电话: 029-86510814
举报邮箱: /
8. 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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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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