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5-26J6-FG0007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价采购方式为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1标项目采购一批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 7 号线石门坝站~斑竹林站(不含),线路全长 1.451km,均为地下线。设明挖车站 1 座,正线区间 1 段,包括 TBM 及明挖法区间,其中明挖法区间 135.16m。设物流园枢纽主变电所及科学会堂主变所共计 2 座,另有主变电所与已建/在建变电所外线连接工程四段,分别为:学堂~物流园枢纽主变电所(6.14km)、桐子湾~物流园枢纽主变电所(2.688km),物流园枢纽主变电所外线路长度 8.828km。宝洪~科学会堂主变电所(5.325km,含共廊段 1.849km)、含谷~科学会堂主变电所(1.316km),科学会堂主变电所外线路长度 6.671km,总投资5.85亿元。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1标项目项目所需柴油。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升 |
166200 |
|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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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具体以采购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1标项目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2.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6.1柴油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中0#国(Ⅵ)柴油的相关标准。
2.6.2其它
为满足项目柴油使用需求,响应人须根据采购人现场实际需求,配备不少于1辆油罐车(必须配备50m左右加油管),且油罐车搭载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加油机(定期做计量标定),以便可以直接在现场加油和计量,响应人负责将柴油安全送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加油地点,并负责柴油加注,保证24小时提供送油服务,至少配备一辆备用加油车,无条件保证柴油的正常供应,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运输费用及加油车现场加注的设备、人员费用、安全责任等由响应人承担(包含在柴油单价内)。
2.7.计量及验收:
2.7.1货到现场后,按约定的验收标准计量结算,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2.7.2加油按升计数,响应人对流动加油车的计量仪表检验、计量准确负责,搭载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加油机。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对计量进行抽查,若响应人发生违规计量超负偏差千分之三所产生的偏差量(按0#柴油1吨=1190升换算),将以当次偏差量的百分比为扣减比例,从上次抽查日起至违规偏差量日止计算扣减总供应量,按照最新的供应单价计算扣减处罚金并从货款中扣减。
2.7.3响应人需按照采购方的质量要求送货到工地指定位置,若所送货物在项目部试验室及各级外部单位检验检测过程中不合格,响应人须无条件对该批货物退场,对采购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响应人承担所有责任。
2.7.4加油车加油前采购方随时对所加油料不定期进行取样确认留存,样品留存时间为1个月;如响应人提供的燃油由于质量问题造成项目工地设备损坏,经检验因燃油质量问题造成的,响应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及造成全部损失,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赔偿义务。
2.8.响应保证金:本次竞价需缴纳保证金2万元。支付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或保函方式。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建议至少提前一天,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水电五局二公司A608号(赵先生收 联系电话18488803373)),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2.8.1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壳牌)母公司、销售子公司或其县级及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3.2.竞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柴油批发或者零售资质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具有生产厂家(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3.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响应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明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3.3.竞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柴油的供货业绩,提供2023年至今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上表中所列入1~4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4、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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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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