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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等项目施工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输气大厦

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等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等项目施工已由西南司企法〔2025〕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等项目包括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和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功能完善。

根据输气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纪要第3期决议及《关于输气管理处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西南司企管【2025】15号)对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进行维修改造和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功能完善。主要内容是拆除原食堂,新建两层约2000平米钢结构食堂,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员工就餐环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项目估算金额:不含税887.47 万元

2.招标范围:

2.1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输气大厦员工食堂拆除、基础及钢结构主体修建、室内的防火门铝合金窗、屋面及二层混凝土结构地面、外墙抹灰及保温、外墙真石漆、外墙蘑菇石饰面、应急照明灯具及线路、消火栓及喷淋管、火灾自动报警、给排水、室外主电缆接入

2.2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功能完善:施工区域内临时厨房搭建、临时水电线路的接入、临时排污及排油烟以及现有厨房设施设备移位、厨房定制设施设备安装 、配套的室内装饰装修、室内照明线路及灯具、室内通风部分空调

投标人应完成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和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功能完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所示内容。

3.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 个标段,具体要求: / 。

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 150天 。

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四段8号 。

6.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87.47万元(其中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投标限价517.47万元,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功能完善投标限价370万元)(以上三个金额 þ不含税)

7.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予以否决。

7.2合同价款、选商条款、结算条款说明:

7.2.1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合同金额暂定为517.47万元(不含税),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功能完善合同金额暂定为370万元(不含税)。此金额仅作为选商的最高限价、合同签订的依据。

7.2.2定额: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配套取

费文件。

7.2.3报价方式:采用费率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费率下浮 %。输气大厦配套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须与输气大厦配套用房功能完善费率下浮相一致)

7.2.4不下浮范围的内容包括:①甲方委托的技术服务;②措施费(安全、文明、环境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等不下浮。

7.2.5.废标条款:投标报价不下浮的按废标处理。

7.2.6结算条款

7.2.6.1工作量部分:依据经项目组或管理部门签认的工程量核定单据实结算。

7.2.6.2价格部分:

7.2.6.2.1定额:使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定额缺

项时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四算”管理办法》(西南司造价[2023

]12号规定);允许政策性调整(如发布新定额)。

7.2.6.2.2因节假日、各项检查等停工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误工费,乙方应综合考虑

,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7.2.6.2.3计日工单价:执行合同签订日及工程所在地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总站发布的关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

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7.2.6.2.4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及合同签订日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及《成

都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信息价执行,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经项目组签认的

乙供材料认质认价单(备注:材料清单、规格型号、数量、购置单价)、乙供

料购买凭证执行。

7.2.6.2.5结算金额=(计价金额-不属于下浮范围的内容)×(1-

中标下浮比例%)+不属于下浮范围的内容。

7.2.6.2.6不属于下浮范围的内容包括:①甲方委托的技术服务;②措施费(安全、文明、环境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③代赔代付费用。

7.2.7计价软件结算时使用鹏业预算通I20清单计价软件(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

版)。

7.2.8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报价下浮率需大于1%(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例如:1.1%为有效报价、1%为无效报价)。

8.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厨房定制设施设备及安装和非主体施工的劳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其它部分均不允许分包;分包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承诺》)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要求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 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4.1 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证明材料: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出现重复;

提供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③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5.机具设备要求:

R无要求。

*6.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单项合同(框架合同项目,以单项委托书为准)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业绩对应的收款凭证或发票等。有效业绩时间认定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金额为准;证明资料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关键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þ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期间,不再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相应职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承诺》);

9.2 投标人须提交关于依法、依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承诺函》。承诺应包含若中标人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此外,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9.3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从投标之日起至招标结果有效期结束前不处于输气管理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评标前发出的“黄牌”警告期以及被纳入“黑名单”执行期内。

*10.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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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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