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罪犯伙房大宗生活物资干货、水果、其他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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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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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0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罪犯伙房大宗生活物资干货、水果、其他类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452,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45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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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罪犯伙房大宗生活物资(干货、水果、其他类)采购及本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预算资金全额使用完毕为止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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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周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证件; 3.2.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信用要求: 3.3.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保质期需在有效保质期的 2/3 以上(含),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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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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