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21古蔺县K1669+580~K1699+075段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G321古蔺县K1669+580~K1699+075段灾害治理工程已由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以 泸市财建一〔2025〕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321古蔺县K1669+580-K1699+075段灾害治理工程包含G321古蔺县K1669+580-K1678+830段灾害治理工程和G321古蔺县K1680+875-K1699+075段灾害治理工程2个项目,详细情况为:
(1)G321古蔺县K1669+580-K1678+830段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起于映山红村1669+580处,止于坪子村K1678+830处,全长9.25公里。原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该项目全线灾害点共有13处,分别为3个二级和10个三级灾害点,主要处治方式为危岩清除、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锚杆或垫墩锚杆、挂网喷锚、局部凹岩腔嵌补等综合处治。项目预算1928.5053万元。
(2)G321古蔺县K1680+875-K1699+075段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起于双沙镇胜猛村K1680+875处,止于白马村K1699+075处,全长18.2公里。原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项目全线灾害点共有13处,分别为3个二级和10个三级灾害点,主要处治方式为危岩清除、主动防护网、锚杆或垫墩锚杆、局部凹岩腔嵌补等综合处治。项目预算1937.229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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