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铁商务旅行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列车试销商品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NTSLGS202602 )
为丰富动车组列车商品供给,江西南铁商务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现开展2026年第二次列车试销商品公开征集。
一、征集商品品类
(一)新鲜水果类。
1.供应范围:南昌局集团公司管辖内南昌地区的仓库水果供应。
2.产品要求:盒装,价位和品种不作明确要求,只能按整个或者整粒出售,不得进行改刀切配等任何形式加工,宜销售不易腐烂变质的水果;食品包装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最佳食用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商品条形码等信息。
3.潜在供货公司应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拥有水果销售和电子商务经营范围许可的企业法人;
(2)企业具备有效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材料);
(3)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商品的生产厂家近3年(如:2023-2025年)任意一年商品生产经营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提供无保留意见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4)拥有属于自己的水果生产基地或合作生产基地,在南昌地区有仓储仓库和配送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5)在南昌市有不少于10家品牌门店(提供证明材料);
(6)拥有自营电子商务销售平台且有销售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7)2023年起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8)提供产品应依据和执行国家标准方法(GB/T5009.199-2003)检测农药残留,进口水果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报告》;
(9)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不得转包、分包。
(10)有类似与铁路相关企业合作经验(提供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
4.其他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水果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其标签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中标人须在南昌局集团公司管内南昌地区具有相应配送能力,须将投标包件送达至指定配送范围(包含南昌西站、南昌东站、南昌客整所),无条件(即配送无地点、时间、批次、数量限制)按照试销采购方式要求进行配送服务,并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室外温度高于25℃时,应使用冷链冷藏车进行水果配送。
(3)水果应使用招商人规定盒型和商品标签进行包装,根据需要还要对部分果品进行专业清洗。包装完毕后,应使用透气性能好、可用扎带封闭的周转箱按车次分装运输,以便于配送周转方便和水果质量保证。
(4)食品包装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最佳食用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商品条形码等信息。食品在未开封时,发生食品变质、损坏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乙方调换。
(5)水果退损率控制:水果成本核算中列出8%比例作为日常退货损耗费用。以月为周期进行退损核算,按水果单品分类计算。月退损率超过8%部分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未超过8%部分,由乙方按实际退损情况以补贴形式将超退部分返还甲方。
(6)本次征集商品为试销商品,如中标后按淡季4000元/品/月收取配合服务费,旺季按6000元/品/月收取配合服务费,试销期为6个月。
(7)本次市场征集所涉及内容不作为最终采购价依据。
(8)请在“征集调查表”中完整填妥相关内容后,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1日将本电子表格、具备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物品细节图(不要附表内,以图片格式打包另存)与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并发送至7452980@qq.com,备注项目名称;本表行数不限但列项格式不得变动或增减。具备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邮寄。
(9)潜在供货公司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样品4份。收件及收样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明珠广场H座26楼南铁商旅公司列车运营中心 刘工(收)18107091339
(二)预包装休闲食品类(熟制水产品)。袋装(含不同口味),规格90-110g/袋,开袋即食,主要以鱼肉、虾肉为主,无刺,低GI食品,GI值≤55,保质期≥6个月,常温储存。
1.潜在供货公司应具备条件
(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竞商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商品的生产厂家近3年(如:2023-2025年)任意一年商品生产经营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提供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有与供应食品一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明细中类别编号、类别名称与集采集供商品分类大类一致)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完备,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3)商品的生产厂家或品牌拥有企业,近3年无因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行政处罚。
(4)商品需提供6个月以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
(5)商品供货价原则上应为省级代理商批发价,证明材料为:商品生产厂家价格承诺函,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相关产品的供应经验,能提供该类物资与品牌超市、企业的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所完成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品牌拥有方针对供货商品的授权代理文件。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南昌局集团公司管内具有相应配送能力,须将投标包件送达至指定配送范围(包含南昌西站、南昌东站、南昌客整所、福州站、福州南站、厦门站、厦门北站、龙岩站仓库),无条件(即配送无地点、时间、批次、数量限制)按照试销采购方式要求进行配送服务,并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中标人应承诺承担销售总量2%的货损,招标人将根据损耗实际进行退换货。
(3)本次征集商品为试销商品,如中标后按淡季4000元/品/月收取配合服务费,旺季按6000元/品/月收取配合服务费,试销期为6个月。
(4)本次市场征集所涉及内容不作为最终采购价依据。
(5)请在“征集调查表”中完整填妥相关内容后,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1日将本电子表格、具备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物品细节图(不要附表内,以图片格式打包另存)与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并发送至7452980@qq.com,备注项目名称;本表行数不限但列项格式不得变动或增减。具备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邮寄。
(6)潜在供货公司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样品4份。收件及收样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明珠广场H座2楼南铁商旅公司新零售事业部 吴工(收)13870817868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