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35比10kV变电所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项目(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000091100230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鼎物流园35比10kV变电所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0000911002303001),已由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鼎公司技术改造资金,招标人为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由于中鼎物流园新增租户用电负荷较大,在用电高峰期,35/10kV 变电所内既有 5000kVA变压器容量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本次将两台主变更换为2台 8000kVA-35/10kV有载调压变压器。在变压器10kV侧电压过高时,可以有载调压,保证电压质量。
2.在多式联运港4#仓库西侧的草坪内新建一座10/0.4kV箱变,箱变容量为1250kVA+1600kV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 高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期 |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
备注 |
| 3 |
002 |
高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
高压自动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
ZRTBBZ-10-2400kvar-AK/P6 |
套 |
2 |
晋中市榆次区中鼎物流园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1.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同类产品至少提供同型号或以上规格检测报告)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高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专用资格条件见上述“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栏;
3.1.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投标人须为标的物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并且生产商与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个包件进行投标;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