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站保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WWB25-120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车站保洁服务业务外包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经营范围具备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审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3.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银行资信证明。
4.有专业化员工用工培训体系。
5.提供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合格证等资质证明。
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审核)。
7.提供高空作业资质。
8.投标人有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的保洁经验,遇有特殊情况需投标人临时补员时,能在1小时内到岗到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