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CG-2025-885(二次)
项目名称:湖潮乡2025年上午村旅居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P520182202600003V
预算金额(元):1311765.09
最高限价(元):1311765.0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湖潮乡2025年上午村旅居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311765.09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