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具接头三集中公开招标(包1、包3)(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2-WZ0573-02
本招标项目钻具接头三集中公开招标(包1、包3)(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钻具接头三集中公开招标(包1、包3)(二次)。
2.2 项目概况:标的物所属物资类别、名称、属性及组织方式:A27大类:油气专用工具,名称:转换接头(物料组:A27020103)、接头毛坯(物料组:A27020105)、安全接头(物料组:A27070402)、专用连接工具(物料组:A27100202)属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外二级采购物资,实施 “三集中”采购。
采购数量:12041只,按实际使用量签订合同。
预计采购金额:3071.0673万元(按限价,根据历史采购情况)。
2.3 招标范围: 钻具接头,详见附件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商务计价方式:含13%增值税,运费,包装费等综合到站价。
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在最高限价基础上的整体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投标人只需明确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比例(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如下浮1.9%、2.8%、3.5%等),报价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2.3招标范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地点:包1交货地点为新疆巴州轮南镇买房库房、川渝指定库房、新都、江油、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包3交货地点为川渝指定库房、新都、江油等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需做防硫试验的接头交货时间为60天内到货。
2.7 包装要求:适合长距离运输。
2.8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对应标包技术规格书)。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提供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4.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4.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4.5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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