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2026年清洁作业井筒控制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90105FS067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实现修井作业现场绿色作业和油泥不落地,需采用清洁作业井筒控制技术,在井口和井筒内实现起下管杆过程中的清洁,减少井口返出物和落地油泥。
资金来源:各油气生产单位作业资金计划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各油气生产单位(不含庆阳流转区块)
项目年度采购估算额:10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辽河油田油区本部各油气生产单位(不含庆阳流转区块)油管、抽油杆井口在线清洗等清洁作业井筒控制技术服务。暂估费用1000万元。
2.2.2工作服务责任界面:见附件5。
标段(标包)划分: 无。
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
实施地点: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奈曼等地区 。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4. 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模式
2.4.1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2.4.2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4.2.1本项目属框架协议招标,按照确定中标人、确定份额、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招标,形成某一特定份额的唯一中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按照性价比最优、少量优秀的原则选择多个中标人,按照各中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需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2.2工作量分配
根据各中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在服从招标人施工区域调整要求和满足中标人最大能力下,按照“排名优先+能力考核”进行统一分配,即初期80%基础工作量按排名分配,后期20%工作量根据中标人实际履约能力动态调整。
(1)初期分配:中标人按排名分为三档,排名中间40%的中标人每家分配工作量300万元,排名前30%的中标人每家分配工作量350万元,排名后30%的中标人每家分配工作量250万元。
(2)中期评估: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考核并打分排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工程质量、作业效率、用户评价,按分数调整“能力权重”。
(3)动态调整:后续20%工作量分配,按“排名权重60%+能力权重40%”计算分配比例,能力评分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可获得额外工作量,评分排名靠后的则减少工作量。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时,甲方有权调减其工作量,严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Q/SY08124.3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3部分:修井作业
SY/T 6690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 6524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2.5.2.施工要求
1.清洗后的管杆内外无油污,干净清洁;
2.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现场;
3.施工车辆能满足生产;
4.油井作业在线密闭清洗设备摆放在修井作业施工警戒线以外距离井口大于20米区域,原则上处于井口的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5.清洗设备应安装接地线,接地极应选用镀锌角钢或圆钢,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动力电缆与清洗设备功率匹配,无接头,无老化,架空高度应大于2.5m,跨越人行道时距离地面不小于3m,跨越通车道路时距离地面高度不小于5m。电缆拖地使用时应采用重型橡套软电缆,跨越道路时应有防护装置。
7.清洗管线不得从管桥下穿过,管线连接处应用安全链固定,管线走向合理不影响安全逃生通道。
8.抽油杆防污染装置连接处采用与井口或杆防喷器匹配的钢圈密封,本体压力级别不低于采油树额定压力,与清洗管线连接处使用安全链固定。
9.油管防污染装置下端连接处采用与井口或防喷器匹配的钢圈密封,上端与抢喷装置匹配,本体压力级别不低于采油树或防喷器额定压力,与清洗管线连接处使用安全链固定。下部未安装防喷器的,安装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体试压。
2.5.3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至少配备现场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现场施工人员各1人。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员证、从业资格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主要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负责人1名,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险缴纳证明。
3.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配备油井作业在线密闭清洗设备、抽油杆清洗装置、油管内外壁清洗装置、水(蒸汽)管线各1台(套)。设备应为投标人自有,提供设备明细、照片、购买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设备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组装生产的,需提供主要部件(车辆底盘、锅炉、管线)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组装成套设备产品说明书等扫描件,原件备查)。
3.2.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该项目至少1项。(提供清晰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发票网页查询彩色截图,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5信誉要求
3.5.1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③投标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5.2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http://bid.energyahead.cnpc/)
3.5.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5.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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