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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K-GK-2025-076

二、项目名称: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宏晟鑫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路长丰园1区1幢C-17层1720室 综合评分法 2,350,000.00元 86.30

合同包2(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兴华保安(陕西)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三号西京三号2号楼3楼 综合评分法 596,942.26元 83.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一标段):

服务类(陕西宏晟鑫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人行道以上停车秩序治理、停车设施维修维护 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管辖区域内完成①19处地铁一类站点周边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常态化定点值守、整治;②阻车隔离设施增设(石球、石柱、护栏、U型管等)、交通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设置工作;③对已设置的阻车隔离设施、标识标牌等进行维修 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加固、清洁、补漆、标识内容更新等;④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停车秩序进行巡查整治 (1)严格服从并协助辖区执法中队开展秩序整治,引导市民有序、规范停车,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进行整理归位;(2)具体设置及维修维护地点、数量、规格、材质需严格遵照采购人指令执行,实施前需向采购人提交详细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新增或维修维护使用 设施设备的质量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维修时,对确实无法维修的设施,如需更换替代产品,需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替代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原产品标准,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4)对重点区域停车秩序问题实行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日巡查频次不少于4次,建立巡查台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采购人拟在采购内容不变、年度有预 算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与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不超过3年期限的政府采购服务合作,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后,在采购内容不 变,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同意后续签服务合同,本次采购预算为第一年预算,采购人根据后续年度资金落实情况、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350,000.00

合同包2(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二标段):

服务类(兴华保安(陕西)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人行道以上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 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 (1)严格服从并协助辖区执法中队开展秩序整治,引导市民有序、规范停车,对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进行整理归位; (2)按照采购人指令,对淤积、违规停放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搬运和规范摆放,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留存清运前现状、清运过程、清运后效果等资料,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整治报告,确保清理效果; (3)对重点区域停车秩序问题实行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日巡查频次不少于4次,建立巡查台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采购人拟在采购内容不变、年度有预算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与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不超过3年期限的政府采购服务合作,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后,在采购内容不变,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同意后续签服务合同,本次采购预算为第一年预算,采购人根据后续年度资金落实情况、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96,942.2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宁(采购人代表)、王来江、柏青、陈佳佳、裴瑞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2)中标单位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银行户名:陕西梓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春临三路支行,账号:79290188000430981(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一标段 2.58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项目二标段 0.895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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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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