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RBGS-G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海州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 预算金额:39.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9.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采购包一:2026年海州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精神类残疾人寄宿制托养) 根据《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连残发[2021]24号)、《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试行)》(连残发〔2022〕65号)文件精神,为海州区15—59周岁的长期卧床或严重行为障碍的生活明显不能自理、家庭无照护能力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家庭、享受“两项补贴”家庭中无固定收入重残生活补贴的精神残疾人开展寄宿制托养服务。服务内容按照中残联《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人数暂定为10人/年。服务机构须购买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两个采购包,投标人只可中一个采购包,本次对采购包一重新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因投诉或其他原因而进行评标复议的,评标复议时若某采购包有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则该采购包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其余采购包中标候选人保持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均为1年(自2026年1月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