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此项目为2003003934海服2艘5万吨甲板运输船绞车平衡阀采购项目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衡阀的原材料、配套件、制造、检测试验、安装调试、运输包装、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根据具体项目,适当修改或调整)
(2)供货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团结东路1号,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传动机械有限公司(6-1北门五金仓库)。
(3)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和技术协议。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 1 |
平衡阀 |
FD32KA2X/B06V |
34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 2 |
电磁阀 |
4WE6D6X/EG24N9K4 |
8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 3 |
手动换向阀 |
D1VL020DN4J |
60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 4 |
手动换向阀 |
D1VL004NN4J |
34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注: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4)到货时间:2026年03月31日前。
(5)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快速及时解决突发质量问题的能力,在招标人提出质量质疑时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协助招标方妥善解决质量问题。
(6)招标方在产品验收通过并收到产品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原产地说明书、报关清单、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商业发票)入库后6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不少于甲方运输船绞车正式交付用户后的22个月或整船交付最终用户后18个月。
(7)在采购订单和合同生效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产品全部履约交付完成后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二、标的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 1 |
平衡阀 |
FD32KA2X/B06V |
34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 2 |
电磁阀 |
4WE6D6X/EG24N9K4 |
8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 3 |
手动换向阀 |
D1VL020DN4J |
60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 4 |
手动换向阀 |
D1VL004NN4J |
34件 |
力士乐,派克,丹佛斯同等品牌 |
三、标的物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
1.乙方承诺,其交付的产品符合本合同、基础资料、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合理审慎服务商标准的要求,不存在任何缺陷。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甲方项目所需要的质量标准以及要求。如果甲方提供了技术要求标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该技术要求。产品质量经双方确认认可,或者通过政府验收合格,视为其产品质量合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如有任何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条件、质量标准和主要原材料产地变动,需至少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上述变更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没有得到及时通知,甲方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对变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产品存在质保期要求,则乙方质保期内,如因其执行的工作或工作成果存在任何缺陷或违反前述质保承诺,乙方应承担质保责任,并应采取修复措施或重新实施相关工作,直至消除该等缺陷。
5.如果乙方产品存在质保期要求,则乙方交付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属于本条第1款规定的质量保证范围内的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等通知后1日内予以回复,并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委派技术人员进行修复或整改。如乙方人员未能按时实施整改工作,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执行该等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全部由乙方承担。整改工作后的质保期自修复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容。在引用不可能避免时,该引用后应注明“或相当于”的字样。
四、标的物验收标准/检验考核要求
1、验收规则
1.1、平衡阀必须有发运清单、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报告,材质型号规格必须完全按照内联单、技术协议要求制作。
2、表面质量检查
2.1、平衡阀表面无裂缝、裂纹、凹痕、切痕、皱纹、损伤,以及锈蚀、毛刺、磕碰伤等缺陷。
2.2、平衡阀需打包完整。
五、相关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质保期等内容)
1、货批次和期:
招标人按实际用量分批向中标人下达订单,招标人以系统平台订单方式、邮件告知方式通知中标人,订单内容包括数量、运送时间、项目工号等具体要求。中标人收到订单后,根据投标交货期的要求供货,如遇加急件需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供货。
2、供货地要求:
中标人负责送货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团结东路1号,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传动机械有限公司(6-1北门五金仓库)。
3.付款方式:
物资经招标人对产品进行验收,在产品验收通过并收到产品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商业发票)后,凭系统内入库对账单核对开票金额,并在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60天内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不贴息)或供应链金融(不贴息)方式支付。
4.报价及调价要求:
4.1本次招标以“台”为计价单位,所有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专用票价)。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中标净值(不含税单价)不变。
4.2 合同有效期内,无论市场价格有否变化,中标价格不与变动,锁定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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