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项目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凯里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实施方案的批复》(黔路复〔2025〕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东南州境内。
2.2 建设规模: 养护里程2201.972公里,养护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服务设施、绿化等全部公路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应急养护,具体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有关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项目,养护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服务设施、绿化等全部公路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应急养护,具体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有关养护技术规范执行。因公路路线规划调整、管理机构变更、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养护里程产生变化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合同变更,并以调整后的合同养护里程进行结算。在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以内,可以采用原合同相关条款,超过原合同金额10%以上的,需重新招标。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其他:服务模式:采用区域化日常保洁、巡查及小修作业清单式计价模式。 服务周期:一年。养护服务单位在日常养护(含小修)服务期内未通过甲方每月养护考核,则下达终止养护服务通知书,自终止养护服务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由养护服务单位按原合同顺延实施三个月的过渡服务期,过渡期内考核及相关费用支付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若服务周期届满时发包人仍未确认下一阶段养护服务单位,则由本次中标单位继续按原合同执行养护工作,直至招标人确认下一阶段养护服务单位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3.1.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安全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1.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