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JZCZ-G2026-0001 项目名称:京沪高铁苏州北站广场(站房)公共区域维修保养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京沪高铁苏州北站广场(站房)公共区域维修保养,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最终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总价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项目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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