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施工
第一批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QHSHGYYA-WZCG-2025-004)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95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第一批商品混凝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施工区位于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区,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回填工程以及道路工程,总工期1100日历天。其中回填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A1、A2回填区回填,A1回填区144.7万㎡,交工标高+5.0m,A2回填区32.2万㎡,交工标高+4.5m,围堤工程包括5条围堤11836.7m,护坡769m以及回填区中分隔堤。水利工程包括新建许人溪下游左岸堤防1.71公里;新建鲤鱼岛滞洪区西侧堤防0.88公里;新挖一个滞洪区面积3224亩(含许人溪、鲤鱼岛滞洪湖和鲤鱼排洪渠);鲤鱼排洪渠长3.869公里;大屿排洪渠长1.275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材料为本项目所需的第一批商品混凝土,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物资进场时间 |
| 1 |
C20商品混凝土 |
吨 |
1300 |
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任务书中约定的进场时间为准。 |
| 2 |
C25商品混凝土 |
吨 |
9000 |
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任务书中约定的进场时间为准。 |
| 3 |
C30商品混凝土 |
吨 |
6500 |
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任务书中约定的进场时间为准。 |
注:上述采购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采购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 物资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1)混凝土的原材料应包括水泥、细骨料、粗骨料、拌和用水、掺合料(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硅灰)和外加剂等,原料中的成分不得对混凝土强度、耐久性及体积稳定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2)大体积混凝土尚应符合《水运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技术规程》(JTS 202-1-2010)的规定。
(3)海水环境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最高限值(电通量法):普通混凝土2000C。
(4)混凝土拌和物中氯离子含量即水溶性氯离子占胶凝材料的质量百分比:素混凝土不超过1.3%。
(5)水运工程混凝土的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 153-2015)及5.3.1节所列规范的有关规定。
(6)水运工程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单。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7)材料在运输与贮存过程中,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不得接触海水,并防止其他污染。
(8)混凝土水胶比最大允许值0.65,素混凝土最低胶凝材料用量为280kg/m³。
其他未尽指标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及后续招标人提出的相关施工技术要求。
2.4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附近,具体位置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运输方式:陆运。
2.6 交货期: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任务书约定期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石料开采、加工、销售或相关类似内容,以证明其具备与招标项目内容匹配的合法经营资格。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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