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BN-ZC-2026-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6-00013
3、项目名称:潜江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23.96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23.96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4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的服务周期结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部分面向(其中包一、包二、包三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包四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一、包二、包三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包一、包二、包三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一、包二、包三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中药饮片;或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但仅限销售投标人自行生产的中药饮片,且许可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包四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和颗粒剂(或类似表述)。(2)包四投标人拟投中药配方颗粒必须符合《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鄂药监发〔2021〕25号)文的要求。(3)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各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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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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