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
为应对煤炭市场下行风险,拓展客户数量,扩大销售半径,根据营贸公司鲁西分公司要求,将根据煤炭市场情况持续开展煤炭转港销售业务,根据客户接煤港口要求,拟将煤炭转储至济宁港航跃进港有限公司(跃进港),需选取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公司提供矿井至港口的运输服务。
1.2采购范围:
具体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3实施地点:
唐口煤业至济宁港航跃进港有限公司。
1.4质量/服务标准:
提供港口煤炭装卸服务及充足货位。服务提供方营业执照具备煤场存煤、经营等相关经营范围。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6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16元/吨,运输数量按照6万吨计算,最高投标总价限价96万元。
1.7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按运量结算,结算金额=实际运输量×基础价格(含税),税率9%。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山东能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实行月度结算,每月供应商依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发票挂账,挂账后次月支付款项。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承运单位具备相应的煤炭运输承运能力,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运输服务的环保、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对应扫描件、截图、说明等相关文件,供应商存在未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文件不全、文件造假等情况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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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