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3]C2JS[GK]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政府机关食堂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2 09:00:00,更正为:2026-01-2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2 09:00:00,更正为:2026-01-29 09:00:0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技术项 7.日常检验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25年1月1日起(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食材产品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蔬菜、大米、冻品、肉类、鱼类、食用油)六样主要原材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以上六种食材的3个批次检测合格报告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批次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①须按要求提供以上完整的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送检企业为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相应检测费发票复印件(每批次发票需在不同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该发票的查验结果截图(如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视为未提供)③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平台上(https://www.cnca.gov.cn/)报告查询截图和查询链接。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本项不得分。”现更正为:“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25年1月1日起(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食材产品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蔬菜、大米、冻品、肉类、鱼类、食用油)六样主要原材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以上六种食材的3个批次检测合格报告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批次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①须按要求提供以上完整的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送检企业为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相应检测费发票复印件(每批次发票需在不同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该发票的查验结果截图(如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视为未提供)。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本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