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新能化)阜新公司控制系统MAV 设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控制系统MAV 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FXKZXT-W001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1 号2.3 建设规模:13.3 亿 Nm³2.4 建设工期:暂定 2026 年 2 月 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1097 日历天,具体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2.5 设备名称:控制系统
2.6 数 量:15 套,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部分
2.7 技术规格: (1)提供的控制系统的控制器卡、各种I/O 卡件、通讯卡等主要部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2)提供的控制系统使用的硬件(包含但不限于硬件所使用的中央处理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存储芯片、通信芯片、高精度模拟芯片、数模转换器、模数转换器等元器件)、软件,具备完全自主可控能力。投标人提供所有工控软件、操作系统等相关软件安装包,安装包使用不得存在硬件绑定等限制条件,可安装在同操作系统环境下任意工控主机。
(3)提供的SIS、CCS 系统安全性能必须符合标准IEC61508 完全完整性等级 SIL3 级。
(4)必须配置满足本技术书要求的 RS485 或 RJ45 MODBUS RTU 通讯接口,以满足其它仪表控制系统如SIS 系统、CCS 系统、PLC 系统等与DCS 系统的通讯要求。
(5)所有进出系统的输入输出信号都应满足 ANSI37.90 抗冲击测试要求。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部分。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最终用户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内容包括阜新公司现有部分装置DCS 系统、GDS 系统、SIS 系统、CCS 系统的安可升级改造;新增酚回收C 装置的DCS 系统,新增动力集控、动力脱硫、动力输煤、公用污水装置的GDS 系统。投标人负责以上控制系统物资供货,包括机柜、电源、控制器、IO 卡件、隔离设备、操作站、工程师站、服务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等,以及本工程改造方案制定、设备供货、材料供货,现场拆线、原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接线恢复,以及设计优化相关施工工作,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10 交 货 期: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每套系统第一次开工会后三个月内完成物资、人力准备,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以下资质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
(1)提供的SIS/CCS 系统安全性能必须符合标准IEC61508 完全完整性等级SIL3 级,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 年01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取得如下业绩:
(1)具有1 个及以上包含工业用控制系统改造项目工作内容的合同,且单项合同内DCS 系统IO 点数1 万点以上、或SIS 系统IO 点数5000 点以上、或DCS 与 SIS 两类系统合计 IO 点数 1.5 万点以上。
(2)具有1 个及以上包含工业用DCS 控制系统供货内容的合同,且单项合同内DCS 系统IO 点数1 万点以上。
(3)具有1 个及以上包含工业用SIS 控制系统供货内容的合同,且单项合同内 SIS 系统 IO 点数 5000 点以上。
以上三种业绩要求的任意组合如果在一个合同中可以满足,视为同时满足对应业绩要求的有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如合同尚未开具结算发票,可提供由最终用户盖章的工作量签证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单等合同履行证明材料。
如合同中未明确具体点数,可通过IO 卡件数量乘以卡件通道数量计算通道数量总和作为IO 点数。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1 月13日至2026 年01 月27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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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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