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GLFW20260114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GLFW20260114001),已由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税务管理,根据上级公司税务管理规定,拟聘请中介机构对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计。
2.2目的:
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约定期限内为矿井提供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
2.3服务范围:矿井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
2.4服务内容:对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5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
2.6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2.6.1、服务方应对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获悉的固隆煤业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鉴证报告内容也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固隆煤业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6.2、合同签订2个月内编制完成鉴证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格式))。
2.6.3、鉴证报告出具后,服务方应对鉴证报告的使用、经济行为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后续追踪。
2.7技术要求
2.7.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过程中,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履行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对需调整事项全部批露。
2.7.2、充分收集相关资料,保证真实性,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任务。
2.7.3.乙方应制定科学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选派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开展工作。
2.7.4.审计过程中保持人员稳定,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2.7.5.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人员。
2.7.6.审计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报告审计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7.7.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相关的各项税费进行审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
1.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近年指: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17时30分至2026年 1月17日17时3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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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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