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市政公司]深圳地铁32号线项目部土建一工区施工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深圳地铁32号线项目部土建一工区施工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深圳市轨道交通3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2101标主体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STJS-0654/2024 ),拟对上述项目一工区施工监测技术服务进行采购,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深圳市轨道交通3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8号线三期工程终点溪涌站(不含),终至葵涌东站,途经上洞—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土洋—葵涌等重要区域,线路全长约9.53km,共设站4座,其中换乘站1座(与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于葵涌站换乘),平均站间距约2.41km,均为地下敷设,采用A型车4辆编组,列车设计速度为80km/h。土建二工区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葵涌站、葵涌东站、土洋站~葵涌站区间、葵涌东站~葵涌站区间。
2.2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2.3 采购内容:一工区范围内管线改迁施工、各标段车站、附属结构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区间隧道及周边环境;基坑支护结构监测对象包括围护桩(墙)、支撑等;周围环境监测对象主要为工程周围地表土体、山体、地下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城市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等。
2.4 服务期限: 暂定4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监测资料及成果的提交
监测单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量测报告,内容包括:测点布置、测试方法、经整理的测量资料、经分析的主要成果、结论及建议、量测记录汇总等,以便判断支护状态,相应变更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法。
(1)每次观测结束后3日内,提交当次观测成果一式贰份;
(2)车站或隧道等各部位监测全部完成后10天内提供各部位综合报告(含变形观测分析报告、观测点平面位置布置图、沉降观测数据、P-t-S曲线图、累计沉降量空间分布图、累计沉降量等值线图等)等一式肆份;
(3)现场监测工作全部结束后2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监测成果全套报告一式肆份;
(4)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和补充材料;
(5)观测成果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规定要求(即按一等水准测量观测);
(6)所有提交甲方的资料均应按照要求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7)提交的所有监测资料均应以监理、发包人、第三方监测或其他相关单位检验合格为前提。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地铁工程施工监测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3.3 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记录主要指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铁工程监测项目经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
获取方法:登录**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深圳市轨道交通3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2101标主体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STJS-0654/2024 ),拟对上述项目一工区施工监测技术服务进行采购,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深圳市轨道交通3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8号线三期工程终点溪涌站(不含),终至葵涌东站,途经上洞—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土洋—葵涌等重要区域,线路全长约9.53km,共设站4座,其中换乘站1座(与深惠城际大鹏支线于葵涌站换乘),平均站间距约2.41km,均为地下敷设,采用A型车4辆编组,列车设计速度为80km/h。土建二工区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葵涌站、葵涌东站、土洋站~葵涌站区间、葵涌东站~葵涌站区间。
2.2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2.3 采购内容:一工区范围内管线改迁施工、各标段车站、附属结构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区间隧道及周边环境;基坑支护结构监测对象包括围护桩(墙)、支撑等;周围环境监测对象主要为工程周围地表土体、山体、地下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城市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等。
2.4 服务期限: 暂定4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监测资料及成果的提交
监测单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量测报告,内容包括:测点布置、测试方法、经整理的测量资料、经分析的主要成果、结论及建议、量测记录汇总等,以便判断支护状态,相应变更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法。
(1)每次观测结束后3日内,提交当次观测成果一式贰份;
(2)车站或隧道等各部位监测全部完成后10天内提供各部位综合报告(含变形观测分析报告、观测点平面位置布置图、沉降观测数据、P-t-S曲线图、累计沉降量空间分布图、累计沉降量等值线图等)等一式肆份;
(3)现场监测工作全部结束后2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监测成果全套报告一式肆份;
(4)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和补充材料;
(5)观测成果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规定要求(即按一等水准测量观测);
(6)所有提交甲方的资料均应按照要求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7)提交的所有监测资料均应以监理、发包人、第三方监测或其他相关单位检验合格为前提。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地铁工程施工监测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3.3 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记录主要指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铁工程监测项目经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
获取方法: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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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