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C2025-GK14
项目名称:皮秒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设备90个日历日,国产设备3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皮秒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近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进口的须提供进字号注册证,进口产品须具有完整的授权链)。
(4)投标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未因违规违纪被列入市卫健系统或采购人“黑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