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高平市城乡供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横琴隧道至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新建工程项目、中江高新区中广北街标准化厂房项目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按照港航局《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港航局机物﹝2025﹞385 号)的要求,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为招标组织单位,对上述项目施工所需的塑料管、塑料检查井、球墨铸铁井盖、轻质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高平市城乡供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总承包分公司施工。本工程为高平市城乡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平市野川镇、马村镇、寺庄镇、原村乡、河西镇和北城办事处等六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37个行政村,82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蓄水池一座(38700m³)、新建净水厂4座、输水管线39.69km、配水管线271.29km、村内给水管329.44km、村内排水管255.31km、水源井联络管道及水池维修18.82km、智慧水务系统等配套设施。
2.1.2横琴隧道至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新建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总承包分公司施工。项目位于横琴保税洪湾一体化区域,北起黑白面将军山隧道南侧洞口处,南接已建横琴隧道。采用全连续隧道方式实施,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路线设计长度约2.2km,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排洪渠、道路照明、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及管线迁改等。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额为15.1亿。
2.1.3中江高新区中广北街标准化厂房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总承包分公司施工。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中广北街东侧、栖妙街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723.60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B1#厂房、B3#~B4#厂房、B5#~B6#厂房、倒班综合楼以及室外工程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工期为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港航局机物﹝2025﹞385 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唯一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4)财务能力:生产厂3000万元(含)以上或代理商5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计事务所出具投标人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如2025年度尚未审计,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财务报告(含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会计报表附注);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一年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应招标产品管材中的管径规格提供不少于10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同类城乡/乡镇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发票(合同与发票应吻合,发票可查验)、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未通过招标人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
4.2.2塑料检查井(包件号SLJCJ-01):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唯一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1000万元(含)以上或代理商5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计事务所出具投标人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如2025年度尚未审计,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财务报告(含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会计报表附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1年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合格报告(对应招标产品管径规格提供不少于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同类城乡/乡镇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发票(合同与发票应吻合,发票可查验)、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未通过招标人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
4.1.3球墨铸铁井盖(包件号QMZTJG-01):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唯一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1000万元(含)以上或代理商5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计事务所出具投标人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如2025年度尚未审计,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财务报告(含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会计报表附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1年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合格报告(对应招标产品直径规格提供不少于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同类城乡/乡镇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发票(合同与发票应吻合,发票可查验)、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未通过招标人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
4.1.4轻质混凝土(包件号QZHNT-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4)财务能力: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1.5水稳料(包件号SWL-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一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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