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0L塑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委托,就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0L塑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昆仑润滑市场销售供应需求,为保障包装形式为200L塑桶的昆仑之星防冻液产品及客户定制油液产品的正常供应,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200L塑桶采购工作,采购数量为1.5万个。
2.2交货地点:北京厂。
2.3服务期限:1年。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为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具有其他实质性控制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三年及以上200L塑桶生产经验(至少提供2023、2024每年各1份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均可),并提供一份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00L塑桶的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①业绩合同②证明业绩情况的发票扫描件或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二者选其一即可,时间、金额以②为准,①和②未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如果资不抵债,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以评审查询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以评审查询为准)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审查询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纳入交易黑名单。(以评审查询为准)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满足标的物的相关生产设备或生产线(须包含200L中空吹塑机),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发票及照片并一一对应,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环保责任、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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