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城区智慧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2 | ||||||||||||||||
| 2、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城区智慧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6,442,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6442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采用合同能源托管服务的方式,由中标企业对路灯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一是更换36条道路高压钠灯等高耗能灯具52盏、现状LED灯具8951盏、两镇一街道背街小巷路灯1450盏,总计10453盏灯具全部改造为高光效LED灯具(不含灯杆)。二是对现有67台配电柜进行智能化改造,三是建设单灯控制系统,增设单灯控制器10453套,建设智慧城市照明管理平台1套,市政照明设施数字资产建设3932套(具体规格根据相关要求执行)。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及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公益亮化产生的电费的电费代缴、路灯灯杆及灯具维护、箱变维护、高压分接点以下线路维护、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以采购服务要求为准。 其中: 一标段主要包含对洛宁县新宁大道与滨河路两条道路路灯2889盏及19台配套配电柜智能化改造,加装单灯控制器2889个,建设数字资产1229套,中国结灯254套(每套120W)的用电保障,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及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公益亮化产生的电费的电费代缴、路灯灯杆及灯具维护、箱变维护、高压分接点以下线路维护、智能系统对接、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详细路灯数量及能耗现状以招标文件正文标段采购清单数据为准; 二标段主要包含对凤翼路、永宁大道、福宁大道、中扩路、同心路、迎宾大道、翔梧路、京宁路、长虹路、洛浦西路、洛浦东路、兴宁路、高速引线、建设路、民族路、滨湖路、复兴路、旅游路、广宁路等一标段采购内容以外的路灯合计7564盏路灯及48台配套配电柜的智能化改造,加装单灯控制器7564套,建设数字资产2703套,负责高速引线亮化灯洗墙灯、抱树灯、射灯、棱角灯+高速洛宁站三个显示屏灯箱(功率9000W)+四个激光灯(每盏2000W)+中国结灯462套(每套120W)的用电保障,负责建设智慧城市照明管理平台1套,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及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公益亮化产生的电费的电费代缴(含箱变及24块外挂电表)、路灯灯杆及灯具维护、智能系统对接、箱变维护、高压分接点以下线路维护、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详细路灯数量及能耗现状以以招标文件正文标段采购清单数据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建设期:自合同签订采购人下达开工令后90日历天内;服务期:10年(服务期及电费代缴自中标人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次月1日开始计算)。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包) 一标段:滨河路和新宁大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标段划分清单) 二标段:凤翼路、永宁大道、福宁大道、中扩路、同心路(240+160)、迎宾大道、翔梧路、京宁路、长虹路、洛浦西路、洛浦东路、兴宁路、高速引线、建设路、民族路、滨湖路、复兴路、旅游路、广宁路、华昆路(离市区很远)、寨礼高速口、经五路、经五路北段、公安路、康复路、康复南路、西关一路、河洛路、大吕路、太簇路、黄钟路、夹钟路、南吕路、悦龙门东路、背街小巷、青少年活动中心两盏高杆灯(每盏2000W)、高速引线亮化灯洗墙灯、抱树灯、射灯、棱角灯+高速洛宁站三个显示屏灯箱(功率9000W)+四个激光灯(每盏2000W)+中国结灯462套(每套120W)建设智慧城市照明管理平台1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标段划分清单)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luoyang),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建设期内不得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出具建设期项目负责人无在建、不得无故更换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
||||||||||||||||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