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058
项目编号: XAYD2026-002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本级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6-2027年后勤保障工作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63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639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6-2027年后勤保障工作劳务外包项目 | 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6-2027年后勤保障工作劳务外包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自治区民政厅机关2026-2027年后勤保障工作劳务外包,详见磋商文件 | 6639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二年,两年总预算为1327800.00元。本年预算金额为663900.00元,后一年年度预算总金额随国家社保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639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8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