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G2026-0010 项目名称:南京市2026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0万元;采购包4: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每个学生视力及屈光度检测费用不超过8元(投标人所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南京市2026年中小学生视力检测,包括左/右眼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左/右眼屈光球镜S、左/右眼屈光柱镜C、左/右屈光轴位A;是否为角膜塑形镜佩戴者。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10日前完成所有监测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含眼科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采购包2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含眼科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采购包3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含眼科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采购包4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含眼科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