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安科锐-2026商业保险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安科锐-2026商业保险项目
- 项目编号:HJSB-XJD-26-00169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 交货/服务地点:中核安科锐(天津)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29号
- 供货范围:
员工方案
保障项目 |
保障责任 |
保额 |
意外伤害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
40万 |
交通工具意外 |
被保险人因乘坐飞机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伤残按等级赔付),按约定进行赔付。 |
40万 |
意外医疗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国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有无医保均0免赔,100%赔付。 |
4万 |
疾病身故 |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含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40万 |
重大疾病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限制;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限制;转保人员可按续保规则处理,需提供原保单)后首次罹患30种重疾、3种轻症,在保险期间内经确诊后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该保险责任终止。 |
10万 |
补充医疗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包含住院和门诊),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国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 |
2万 |
女性生育 |
被保险人因人工流产、妊娠或分娩在指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需扣除生育津贴);含乙类分类自负;赔付比例100% |
0.8万 |
公共保额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被保险人个人名下的门诊与住院保险金额使用完毕后,若再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可通过甲方向乙方申请使用公共保险金额,乙方应按照保险责任在公共保额的限额内给予赔付。 |
100万 |
子女方案
子女医疗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包含住院和门诊),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 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有无医保均0免赔,赔付比例100%; |
2万 |
实习生方案
保障项目 |
保障责任 |
保额 |
意外伤害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
30万 |
意外医疗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国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有无医保均0免赔,100%赔付 |
1万 |
配偶方案(由员工支付)
方案 |
保障项目 |
保障责任 |
保额 |
配偶方案一 |
意外伤害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
10万 |
意外医疗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包含住院和门诊),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 |
2万 |
|
配偶方案二 |
意外伤害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
10万 |
意外医疗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的(包含住院和门诊),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支出的、对属于当地社保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按约定进行赔付;含乙类分类自负; |
2万 |
高端医疗方案
保障内容 |
中国大陆 |
全球 |
年度保险金额 |
500,000 |
16,000,000 |
其中门诊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保障地域 |
中国大陆 |
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 |
终生限额 |
无限额 |
无限额 |
私立/合资医疗机构(非昂贵医疗机构)额外自付 |
0 |
0 |
昂贵医疗机构额外自付 |
100% |
0% |
境外紧急医疗 |
包含 |
包含 |
既往症 |
若非重大疾病则全额理赔 |
若非重大疾病则全额理赔 |
一般疾病(伤害)和一般项目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
||
双人病房(在中国大陆接受住院治疗的,可为标准单人病房但不包括套房)床位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膳食和营养配餐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急诊室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重症监护病房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陪床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手术室和恢复室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药品费、手术敷料费、检查费、化验费、吸氧费, 输血、血浆、血浆扩容药物以及所有相关化验、操作设备和服务费用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医师诊疗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手术医师费和麻醉师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护理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放射治疗、呼吸治疗、化学治疗、物理治疗、职业疗法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电子喉镜检查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移植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康复治疗和专业护理费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日数限额: 90日 |
一般疾病(伤害)和一般项目门诊医疗保险责任 |
||
医师诊疗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检查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化验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手术室和恢复室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急诊室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手术医师费和麻醉师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放射治疗、化学治疗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针灸治疗、顺势疗法费 |
累计给付限额: 4,000 |
累计给付限额: 4,000 |
牙科意外伤害治疗费 |
累计给付限额: 40,000 |
累计给付限额: 40,000 |
理疗费 |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20次,每次限额1,000 |
无单项限额 |
门诊处方药-非中草药类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门诊处方药-中草药类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无单项限额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无单项限额 |
营利性医疗机构: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20次,每次限额200 |
营利性医疗机构: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20次,每次限额300 |
|
特殊疾病和特殊项目医疗保险责任 |
||
特殊检查费 |
||
常规乳房X线照片或子宫颈抹片检查费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 1次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检查费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 1次 |
家族疾病筛查费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限额: 2,000 |
专业护士家庭护理费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日数限额: 100日 |
专业护理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耐用医疗设备购买或租赁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临终关怀费 |
||
门诊费用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限额: 40,000 |
住院费用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日数限额: 45日 |
精神和心理障碍治疗费 |
||
门诊费用 |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 20次 |
累计给付次数限额: 20次 |
住院费用 |
累计给付限额:50000 |
累计给付限额:50000 |
酒精和药物滥用门诊和住院戒断治疗费 |
无此保障 |
无此保障 |
睡眠检查和治疗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矫形改造手术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先天性疾病和症状治疗费 |
累计给付限额: 60,000 |
累计给付限额: 60,000 |
医疗及身故援助保险责任 |
||
紧急医疗运送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紧急医疗转运费 |
无单项限额 |
无单项限额 |
其中: 陪同人员住宿费 |
累计给付日数限额: 12日,每日限额800 |
累计给付日数限额: 12日,每日限额800 |
遗体运返或安葬费 |
无此保障 |
累计给付限额: 160,000 |
可选保险保障 |
||
健康检查 |
3,200 |
5,000 |
牙科(新保等待期90天) |
4,000 |
8,000 |
预防治疗费 |
给付比例: 100% |
给付比例: 100% |
基础治疗费 |
给付比例: 100% |
给付比例: 100% |
重大治疗费 |
给付比例: 100% |
给付比例: 100% |
保险分类&人数需求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内容 |
报价单位 |
数量 |
|
1 |
商业保险 |
高管方案-全球 |
元/年 |
1 |
|
2 |
商业保险 |
高管方案-中国大陆 |
元/年 |
8 |
|
3 |
商业保险 |
员工方案 |
元/年 |
252 |
|
4 |
商业保险 |
子女方案 |
元/年 |
231 |
|
5 |
商业保险 |
实习生方案 |
元/年 |
5 |
|
6 |
商业保险 |
配偶方案 |
元/年 |
若干 |
|
- 质量要求:
供应商须完成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服务与目前公司所使用的理赔平台CDP WORLIFE的深度嵌入对接,实现在CDP WORKLIFE平台上进行理赔申请提交、理赔材料上传、理赔进度查询、理赔结果反馈、赔款到账通知等全流程功能在该平台的闭环运行;
供应商对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案件,自完整收到参保员工提交的理赔申请材料(含线上上传材料审核通过)之日起,须在 10 个自然日内完成理赔审核、赔付决策及赔款支付操作;
供应商须为采购方参保高端医疗保险的员工提供医疗卡,用于医疗费用垫付服务,垫付范围覆盖供应商官方公示的所有高端医疗合作机构;
对采购方及参保员工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如理赔超时、垫付不及时等),须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结果。须提供专属服务人员,400客服热线为员工解答商保相关问题。
支持线上拍照理赔,拍照理赔额度不低于10000元。
支持理赔结果通过邮件、系统或短信推送的形式发放,告知被保险人理赔金额及明细。
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需要有1名对接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每个月将增减员工名单发送给负责人,保证新入职员工正常加保,离职员工按时减保。
保险费用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趸交;合同结束后按照人员增减实际核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须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1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的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誉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核查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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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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