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分公司2026年度华中、华东地区大棚及活动板房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KJ-YGSF-2026-01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
1.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采购单位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单位概况: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承建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与安装、基础工程、给排水工程、环保工程、机场跑道、汽车试验场及赛道工程、其他道路、隧道、桥梁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修理、运输;材料销售、周转材料租赁;商品混凝土、砼结构件、桥梁梁体、轨道板、轨枕、混凝土制品制造及销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不动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试验检测、工程测量、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此次招标产生的入围供应商将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华中、华中区域所属各项目邀请“入围名单”内供应商,通过组织比价格、比供应、比服务择优选定供应商,签订大棚、活动板房买卖合同后实施采购,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供应商入围单价作为实际采购二次比价采购单价上限,结算按实际数量。
2.2招标内容:
2.2.1为提高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华中、华东区域在建和新开工项目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更好的和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互惠共赢的合作、现决定对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分公司2026年度华中、华东地区大棚及活动板房依据不同供应区域实行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每个区域选择一定数量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上限价格,有效期一年。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四局集团一分公司指定区域内工程项目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物资时,与本次招标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通过二次比价的方式实施采购。
2.2.2本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2.3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投标人报价及评标需要,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招标人发布招标结果公示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协议入围候选人及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生产厂家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入围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其为入围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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