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南宁市那洪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 南宁市那洪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那洪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城市〔2025〕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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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832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 建设规模:(1)新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2505600m³/d,拟设置8台雨水提升泵,单泵流量为313200m³/d;(2)新建配套压力出水箱涵,尺寸BXH=4.0×3.0米,由泵站南侧沿现况停车场道路至现况出水箱涵长度73米,新建配套进水箱涵,尺寸BXH=5.0×3.0米,由现况泵站前池至新建泵站进水井长度132米;(3)新建截污管线,d800污水管由现况污水管至现况d1350白沙大道污水管,长度106米,设置污水检查井2座;d100污水管由现况污水管至现况d1350白沙大道污水管,长度10米,设置污水检查井1座;(4)泵站前池新建污水提升泵规模20000m³/d,拟设置2台污水提升泵,单泵流量为10000m³/ d;新建配套污水管d400,长度480米,由泵站前池至白沙大道现状污水管。 合同估算价:262.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4832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那洪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施工图预算编制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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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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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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