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LIXIN[GK]2025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病理质控中心管理系统及病理电子病历六级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病理质控中心管理系统及病理电子病历六级升级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582,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82,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病理质控中心管理系统及病理电子病历六级升级改造 | 1(项) | 否 | 本项目旨在建设一个统一、智能、安全的病理质控中心管理系统,并完成病理电子病历六级认证相关系统功能升级。建设目标紧密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与国家“信创”战略要求展开等详见招标文件。 | 582,7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付
采购包2(系统测试):
采购包预算金额:5,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系统测试 | 1(项) | 否 | 系统测试服务内容: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系统检测报告要求:本项目的验收以《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政策法规等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系统指标及系统功能(包括现场整改通过)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8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 90日内完成系统测试(不含系统整改时间),并出具系统测试报告。
采购包3(信息工程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信息工程监理 | 1(项) | 否 | 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监理服务。项目应遵守监理服务基本准则,遵循相关依据和技术规范,符合项目工作目标基本要求、监理项目范围,履行监理工作职责,为提供项目验收和移交、运行维护等各阶段监理服务,并满足保密和监理服务保障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11,5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项目实施后开始提供服务至项目全部建设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结束(具体时间按本次监理范围内的项目进度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全部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不对。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对服务的承接商进行如实声明。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全部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不对。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对服务的承接商进行如实声明。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全部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不对。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对服务的承接商进行如实声明。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