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公司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二次及涉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25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公司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公司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二次及涉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2.2 规模: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公司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境内。场址中心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200km,距濮阳市区37km,距清丰城区约18km。场址区属丘陵地貌,海拔在46~126m范围内。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40MW/80MWh储能。
2.3 建设工期: 2026年04月30日并网
2.4 标段划分: 二次及涉网设备采购
2.5 招标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系统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及二次安防设备、集控中心子站、激光雷达测风塔设备、通信系统设备等。具体数量及规格详见设备供货清单。
2.6 交货地点: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发电企业或发电项目涉网设备或二次设备的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9:00起至2026年1月2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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