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6-010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300.00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元/年)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1
630000.00
年
物业管理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9年2月25日止。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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