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
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03-06-04A-2026-D-F-E01494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八个县(市)职工餐厅外包服务,服务区域包含辉县市分公司、延津县分公司、卫辉市分公司、原阳县分公司、获嘉县分公司、封丘县分公司、新乡县分公司、长垣市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辉县市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2 | 延津县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3 | 卫辉市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4 | 原阳县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5 | 获嘉县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6 | 封丘县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7 | 新乡县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
| 8 | 长垣市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 年12 月31 日(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标包划分:8 个标包,标包一:辉县市分公司;标包二:延津县分公司;标包三:卫辉市分公司;标包四:原阳县分公司;标包五:获嘉县分公司;标包六:封丘县分公司;标包七:新乡县分公司;标包八:长垣市分公司。
(6)中标人数量:每标包各1 名中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5.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健康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5.3 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5.4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5.5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7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
公章的承诺书)
5.8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 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5.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11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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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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