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分公司邮政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项目
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七台河市分公司邮政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
请供应商按照“表 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表
| 包号 | 直接采购谈判应答人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
| 1 | 黑龙江省润龙保安护运 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 2026年01月30日08时30分 |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 供应平台 |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分公司邮政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QZTB-2026011703资金来源:自筹性资金;
预算资金:1183.88 万元;
服务期限:3 年;
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直接采购文件);
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的原因:黑龙江省润龙保安护运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是七台河市唯一具有资质的金融守押服务单位。七台河市分公司全区从2011年开始对金融守押业务实施全环节外包,目前已无枪支弹药,并且没有运钞车辆和具有资质的专职守押人员,无法再实现自办守押业务。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版)>>第一章第四条(五)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建议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拟与黑龙江省润龙保安护运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七)须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2月以来服务属地两家银行的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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