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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博大博孜1303井集输工程

塔里木油田博大博孜1303 井集输工程

招标编号:ZY26-XJT33-GC00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需要,新建博孜1303 井集输工程(博孜1303 井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距县城约77km。)

2.2招标范围:博孜1303井集输工程,主要工作内容:

(1)新建博孜1303 井气井标准化井场1 座,井场设置80kW 空气源热泵一座;

(2)新建1 条管径DN80、设计压力20MPa,设计温度60℃的集输管线,新建1条管径DN100、柔性复合管6.4MPa。

(3)地面工程与采气工程以井口采气树油嘴套出口法兰为界,油嘴套配对法兰由采气工程提供,采气树的油嘴套、翼安全阀、液控柜、RTU 等不在地面工程界面内。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具体工作量详见相关图纸。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的安装级别(GC1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

(3)项目经理不在其它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

(4)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2. 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工程序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3. 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1)人员清单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2)需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社会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加盖对应管理部门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3.3施工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单井油气集输管道建设、油气场站改造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

(1)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2)提供本业绩合同对应的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4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和(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和(4)提供承诺书。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7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3)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版式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

.cnpc/#/

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

.com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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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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